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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注册入口章程

    枣 庄 学 院 章 程

    序 言

    枣庄学院的前身为1971年成立的枣庄市教师培训南宫注册入口,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师范专科南宫注册入口,1999年枣庄广播电视大学、枣庄教育学院并入,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枣庄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南宫注册入口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崇尚“厚德、明道、敬慎、固本”的校风,坚持“服务地方,特色发展”的办学方针,着力培养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努力建设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的综合性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宫注册入口办学行为,保障举办者、南宫注册入口、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南宫注册入口与社会各界联合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结合南宫注册入口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宫注册入口名称为枣庄学院,英文译名为Zaozhuang University,英文缩略词为“UZZ”。

    南宫注册入口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南宫注册入口网址:http://www.uzz.edu.cn。

    第三条 南宫注册入口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枣庄市人民政府共建、以省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南宫注册入口,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第四条 南宫注册入口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黑白娱乐网是南宫注册入口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南宫注册入口按照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第六条 南宫注册入口实行中国共产党枣庄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宫注册入口党委)领导下的黑白娱乐网负责制。

    第七条 南宫注册入口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崇尚学术,注重实践,致力创新,追求卓越。

    第八条 南宫注册入口以“就业有岗位,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潜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建立、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估监督保障体系,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第九条 南宫注册入口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时举办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努力办好继续教育。

    南宫注册入口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第十条 南宫注册入口以基础学科为基点,以应用学科为主导,以专业建设对接地方支柱产业为特色,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南宫注册入口根据国家规定、社会需要和办学实际,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依法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

    第十一条 南宫注册入口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南宫注册入口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授予学士和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南宫注册入口可向促进社会进步或为推动本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杰出人士授予名誉职称、学位或其他荣誉称号。

    第十二条 南宫注册入口依法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接受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学生与学员

    第十三条 学生是指南宫注册入口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南宫注册入口学籍的受教育者,是南宫注册入口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

    第十四条 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南宫注册入口教育,平等利用南宫注册入口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在校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保障;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修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

    (三)公平获得学业、学位证书;

    (四)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奖励和道德上的评价;

    (五)公平获得在境内外学习、交流和深造的机会;

    (六)公平获得创业、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七)依据规定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

    (八)对南宫注册入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南宫注册入口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学生行为规范;

    (二)遵守国家考试制度和学历、学位管理规定,参加南宫注册入口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完成学业;

    (三)珍惜和维护南宫注册入口声誉,维护南宫注册入口利益;

    (四)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南宫注册入口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南宫注册入口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南宫注册入口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南宫注册入口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处理学生安全事件。

    第十七条 南宫注册入口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文化体育设施及相关服务,引导学生养成健全人格。

    南宫注册入口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南宫注册入口为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八条 南宫注册入口依法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制,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保障学生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南宫注册入口倡导和支持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二十条 学员是指按照协议在南宫注册入口注册但没有学籍的接受教育、培训的受教育者。

    南宫注册入口与学员签订教育服务协议。学员按照法律法规、南宫注册入口规定和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章 教职工

    第二十一条 南宫注册入口教职工是指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教师是南宫注册入口办学的主体。

    第二十二条 南宫注册入口教职工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参加学术团体,开展学术交流;

    (二)按工作职责和规定合理使用南宫注册入口的公共资源,依法获取相应的薪酬;

    (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学习机会和工作条件;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五)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六)知悉南宫注册入口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参与南宫注册入口民主管理,依法按照相应的程序对南宫注册入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八)依法就岗位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对南宫注册入口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 南宫注册入口教职工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诚教育事业,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二)尊重和爱护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四)珍惜和维护南宫注册入口声誉,维护南宫注册入口利益;

    (五)遵守南宫注册入口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 南宫注册入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对各类教职工实行分类管理,对教职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一)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岗位聘用制度;

    (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三)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制度。

    南宫注册入口对教职工的聘用须履行规定的程序并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南宫注册入口建立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对教职工的思想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南宫注册入口建立教职工发展制度,为教职工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自主进行学术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七条 南宫注册入口建立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提高与南宫注册入口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工福利待遇。完善优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 南宫注册入口依法建立教职工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教职工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 南宫注册入口建立各类表彰奖励制度,对为国家、社会及南宫注册入口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第三十条 南宫注册入口鼓励、支持和保障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等形式依法参与南宫注册入口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南宫注册入口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一条 来校讲学、访学、挂职锻炼以及进修的相关人员,在校期间